国家电子文件管理有关情况介绍

发布日期:2009-12-25来源: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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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年底,经党中央、国务院领导同意,中办、国办联合印发了《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》,明确建立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,由中共中央办公厅牵头,国务院办公厅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、国家档案局、国家保密局、国家密码管理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,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电子文件管理工作。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中共中央办公厅承担。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:

(一)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全国电子文件管理工作;

(二)研究制定电子文件管理方针政策;

(三)审定电子文件管理规章制度、重要规划、重大项目方案;

(四)组织起草相关标准;

(五)研究解决全国电子文件管理中的其他重大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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